《沈阳市“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日前正式印发实施,为便于各地区各单位准确深入的理解把握《规划》,现就《规划》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沈阳市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特大城市,56个民族俱全,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约93万、流动人口约31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事关沈阳市实现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的战略大局,是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培育发展动力、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使命担当。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十四五”时期沈阳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相关部署要求,根据《辽宁省“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辽民宗发〔2021〕26号)和《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民族工作实际,我局编制了《沈阳市“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组织民族工作专家学者、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民族社团、人大政协专门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专题论证,征求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向各地区、各相关单位正式印发。
二、基本思路
一是总结“十三五”期间我市民族工作发展成就,奠定“十四五”期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基础。
二是科学制定“十四五”期间沈阳市民族工作的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为奋力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推动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明确“十四五”期间沈阳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具体目标,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注入强大动力。
三、主要内容
本《规划》共五章13项具体任务,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沈阳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为发展方向,以“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为工作主题,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升工程、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工程、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工程、民族乡村振兴发展样板工程这4大工程为核心内容,明确13项重点任务,确定未来5年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具体目标是: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面做表率,在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方面做典型,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方面做模范,在各民族共创美好生活方面作示范。
解读单位: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解读人:民族事务协调处 电话:8886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