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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民族和宗教局   上传日期:2024年03月06日   字体:[ ]


2023年,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以破题意识、求解思维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工作,守正创新、奋勇前进,全市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实现新突破,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跃升。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奋力推动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研究全系统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常态化研究推进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及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设立“学思分享”讲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定期组织学习研讨,切实把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

(二)探索创新民族宗教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新路径。助力文化强市,全面落实《沈阳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安排,深入开展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调查研究,联合文化部门共同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展演等多场民族文化主题活动。强化政策供给,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沈阳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政策遵循。打造理论研究高地,积极联合省委党校、市委党校和辽宁大学,成立沈阳市宗教中国化方向研究基地,构建宗教中国化方向理论研究+应用实践“1+3+11”研究体系。制定民族宗教工作执法队伍三年行动计划,全市民族宗教执法人员达到69人,实现年增加30%目标。

(三)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事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班子成员带头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健全完善民族宗教领域风险研判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同步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反馈“回头看”工作和审计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整治庸懒散作风。健全完善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机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四)加强民族宗教系统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方案,深入落实《沈阳市民族和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明确全系统年度法治宣传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编印《非法宗教活动指法办案汇编》,全面推广执法办案“标准卷”,指导各区县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工作队伍管理体系,宗教工作“四员”队伍全部实现实名制台账管理,选取沈河区、大东区、浑南区作为试点区域推进工作以点带面开展,制作“四员”公示板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公示,基层工作力量得到极大充实。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民族宗教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五)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省政府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要求,及时指导各区县(市)调整政务服务目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渠道,开展“一网通办”“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推进落实“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工作”,更新调整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进行数据资源挂载,民族宗教事务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铺开基本实现。全年受理审核52份民族成份变更申请,网办率达100%。

(六)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惠及民生,全年落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312万元,实施项目13个,全市民族乡村发展实力实现逐年提升。打造乡旅产业,投入260余万元,完善巴尔虎山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巴尔虎山实地践学活动,举办巴尔虎山登山节赛事,吸引全省各地万余名群众参与,聘请沈阳建筑大学专业设计团队制订发展规划,依托央广在线等媒体资源,着力提升巴尔虎山民族文化旅游知名度。开展“汇悦民·幸福沈阳”行动,举办“传承西迁精神  砥砺爱国情怀”锡伯族西迁259周年文艺演出活动,沈阳、新疆多地联动,全方位展现“大情怀”西迁爱国主义精神。

(七)搭建政企对接服务平台。全面实施《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23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计划》,编制我局相关工作领域行政执法流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以及处罚前听证等多项制度文本,全面推行阳光政务,服务实体经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查部分清真屠宰企业,及时公开抽查结果。着力解决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经营问题,坚持上门服务,一次性办理,我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和民族成份变更归档工作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得到推广。

(八)优化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构建沈阳交融格局,与沈阳师范大学签订协议,成立全市首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完成沈阳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研究课题。深入践行“两邻”理念,打造大东区东胜社区等各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中华民族一家亲”主题展厅,积极构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在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一楼书吧开辟民族团结图书区,搭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新平台。在北塔法轮寺、蓬瀛宫等21处宗教活动场所开辟文化书屋书角,推动宗教界挖掘教义教规内涵,作出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完成二期回族公墓342个坟墓修建工程,保障殡葬服务需求。

三、丰富方式载体,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体系持续完善

(九)坚持系统思维。全面实施《沈阳市“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规划》,我市主要经验《走深走实 见行见效 辽宁省沈阳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一瞥》刊发在《中国民族》杂志。开展“家·圆梦沈阳”行动,举办全市第18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30余场,运用指尖沈阳APP推出5期《民族知识小课堂》,在全社会掀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热潮。在“九·一八”历史博物馆举办“弘扬东北抗联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东北抗联英烈事迹展”,各界群众10万余人次参观。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百场万人”主题宣讲活动,深入一线举办宣讲百余场,惠及各族群众30余万人。

(十)坚持提质扩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阵地建设,沈河区、和平区安图社区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大东区东胜社区等10家单位为第六批“沈阳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动2023沈阳第9届“和平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被国家民委列为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2023年全国试点示范项目。与沈阳师范大学签订协议,成立全市首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完成沈阳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研究课题。拓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渠道,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联合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会商机制,有效推动创建工作立稳改革潮头、紧追时代步伐。发挥“导”的作用,加强标准化建设,制作配发“四进”展板,沈阳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实现全覆盖无死角零盲区。

(十一)坚持包容互嵌。连年组织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及其随迁子女开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班和“我是小小石榴籽”主题夏令营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模范评选。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适龄儿童入学问题,真正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沈阳进得来、留得住、容得进、有发展。组织各区县(市)、民族社团和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建立15支“沈阳红石榴·中华民族一家亲”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讲等各类志愿服务,千余人深入一线参与描绘“沈水之阳·我心向往”的壮丽图卷,成为沈阳民族工作新名片。

(十二)坚持传承推广。按照《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辽宁卷》规范,对我市已入选191条文物进行条目编写,完成少数民族文物图谱编撰。制定《沈阳市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方案》,投入专项支持资金30万元,选取初春枝满族剪纸、那氏旗袍等8个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实体工作室和产业统一设计制作宣传标识,加大对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支持力度。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繁荣发展,加强沈阳体育学院、沈阳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举办珍珠球、键球等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组织宗教界开展“四史”学习教育,举办各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主题学习研讨,组织全市宗教界在“国庆”等节日举行升国旗仪式,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激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情感。推出《沈阳宗教工作》专刊,讲好沈阳宗教故事。

四、加大普法力度,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显著增强

(十三)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持续用力。面向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民族和宗教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组织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各界群众举办线上线下宣传教育30多场次,涵盖5000多人次。组织举办沈阳市基督教中国化中青年教职人员和神学毕业生培训班、宗教界代表人士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沈阳市佛教界中青年骨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等各类教育培训10余场次。

(十四)宪法学习宣传持续用力。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大力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阐释好“中华民族”写入宪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宪法相关条文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阐释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原则和范畴,强化各族群众的国家认同。邀请法律顾问、专家学者举办局机关宪法专题辅导讲座,集中开展交流研讨。组织全市宗教界收听收看全国和省市两会,开展国旗教育、“中国梦”教育等活动300多场次,引导宗教界深植爱国情怀。

(十五)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持续用力。扩大市委党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授课覆盖面,在中南民族大学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区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展,依托和平区委党校,举办沈阳市民族宗教工作研讨班,邀请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著名学者习五一等知名专家学者为全市统战、民宗系统授课培训。依托全市街路512块大型户外LED屏,集中滚动播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公益广告,开展各族青少年“孝老敬亲”大讲堂、民俗文化大集等活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有声有色。组织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和教职人员专题培训《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指导宗教界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积极引导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十六)党内法规和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持续用力。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宗教界深入挖掘教规教义中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相契合的内容,增强宗教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五、强化监督检查,民族宗教行政权力运行持续规范透明

(十七)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论证、评估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有关要求,完善民族宗教领域审批等重大执法决定制度流程和法制审核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机制,从源头上保障决策科学性。加强对衔接资金项目、地补费项目审计监督,指导相关区县民宗部门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审计整改回访机制和审计整改执行机制,民族乡村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知情度实现100%。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全年承办建议提案2件,实现建议提案办理“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三个100%。

(十八)完善风险防范与化解机制。建立民族宗教风险隐患台账,召开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全面落实各类包保措施,做到有备无患。妥善处置各类网络舆情工作,突破性解决一系列重难点问题。《沈阳市“三化”治理风险隐患研判报告》总结归纳的“五个必须坚持”主要做法,填补了省市区“三化”治理经验历史空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管控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问题,有力保障广大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3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仍然存在需要解决的短板弱项。一是基层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主要是执法人员流动性较大,新调入人员尚未取得执法资格。二是基层执法人员能力不足。主要是缺少经常性的专业培训,政策理论素养亟待提高。三是基层法制审核人员不足。主要是法制审核更多依赖基层司法部门。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党对民族宗教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推动沈阳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我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良好局面,为奋力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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