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姚东秀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中心:
经中共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研究,决定:
姚东秀同志任经济社会事业处处长,免去其民族事务协调处处长职务;
於泽亮同志任民族事务协调处处长,免去其宗教一处处长职
务;
吴国峰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健同志任宗教一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