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健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薛宁同志任宗教一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经济社会事业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翟伟利同志任宗教二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
任职时间从2022年6月17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