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沈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团结带领全市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动摇。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一)党组书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1)组织党组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推动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研究确定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加强法治督察,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推动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4)推动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
(5)推动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落实,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4.支持市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6)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7)经常性提醒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强化法治意识。
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8)支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干部尊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9)支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10)注重建设高素养的法治专门队伍,重视法治人才培养,配齐配强必要的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法治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11)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
(12)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13)推动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法用法制度,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二)局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 推动局机关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加强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1)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2)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3)支持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2月1日前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4月1日前通过政务网站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
(4)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5)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6)严格执行《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7)推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8)推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9)加强法律顾问考核。规范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更新机制,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和行政管理事务的服务质量。
(10)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管理,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
(11)督促相关处室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支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13)支持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4)推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政府公正监管水平和科学监管效能。
(15)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推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4.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16)推动落实市政府工作规则,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17)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相关制度。
(18)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9)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沈阳市府院联动实施意见》《沈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细则》。
(20)支持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6.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1)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22)支持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23)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和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民法典》等宣传工作。
(24)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以案释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