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官方网站
今天是:
建议提案
关于沈阳市第十六届三次政协会议提案 (第535号)的答复(《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的提案》)
来源:市民族和宗教局   上传日期:2024年05月09日   字体:[ ]

关于沈阳市第十六届三次政协会议提案

(第535号)的答复

唐素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近年来对我市宗教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现将提案具体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沈阳市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宗局一直将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培训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推动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巡察重点事项、纳入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建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

(一)提升政策法规培训重视程度。在以往注重宗教工作系统和宗教领域政策法规培训的基础上,配合各级党校在主体班次中开展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培训。2023年4月份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按要求深入落实省政协、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就我市宗教工作政策法规落实情况调研和汇报工作。在历次的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开展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和委员代表参加。

(二)推动政策法规培训的制度化。建立年度年度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月制度,由市民宗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宗教工作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深入学习。各地区通过培训、研讨、宣传等各种方法积极开展,效果显著。

(三)提高政策法规培训的时效性。在《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之初,市民宗局那就第一时间组织各地区、各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开展学习,确保相关政策法规及时贯彻落实。在《爱国主义教育法》颁布后,市民宗局根据要求制定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组织宗教界参观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遗址陈列馆中国工业博物馆沈阳华晨宝马铁西工厂3处点位,为沈阳市宗教领域平稳向好、同向同行的良好局面贡献力量。

(四)扩大政策法规培训的覆盖面。市民宗局印刷包含有《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原文的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7000册,向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相关人员发放4150册,并就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做到全市行政区划全覆盖。在1月25日举办的2024年第一期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上,邀请专业律师对《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进行深入讲解和阐释,使全体民宗干部对《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立法目的和意义、重点关键内容等有了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市、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全部参加培训。

二、持续推动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2023年印发《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沈委发〔2023〕11号),作为未来几年全市宗教工作根本遵循,市民宗局将一直将落实各级要求为重点,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

(一)推动提高各级重视程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全面贯彻。推动全市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研究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上岗和在职培训,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主体班次必学内容,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处理宗教问题能力。研究制定统战、宗教工作干部培训中长期规划,提高培训的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宗教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定期举办全市各级党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并联合市人大、市政协,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入培训范围,不断提高党政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问题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实施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定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用好各种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提高信教群众参与度。

(三)切实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切实提高全市各级人大、政协等部门对宗教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市民宗局将全力配合上述部门在日常开展学习培训时,提供宗教工作政策法规的理论支持,提供资深宗教工作干部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授课及答疑。按人大政协要求,依照历次调研检查的侧重点,梳理全市宗教领域相关工作和对策建议,高标准落实各项检查调研工作。

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您的指导监督下,我市的各领域对宗教工作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将不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平稳向好发展贡献力量。也请您持续关注我市宗教工作的发展情况,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联系电话:024-88860857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24-82514448
   [网站地图] 辽ICP备10203030号-1   网站标识码:2101000032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0202000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