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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伊斯兰教协会召开第八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暨“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推进会
2025年12月2日,沈阳市伊斯兰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暨“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推进会在铁西清真寺召开。市伊斯兰教协会班子成员、理事、监事、各清真寺管委会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会议。市民族和宗教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晓伟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精神和《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审议通过了理事会2025年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和《沈阳市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奖惩机制(试行)》,对“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指出,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伊斯兰教界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会议强调,全市伊斯兰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有利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促进伊斯兰教健康传承,有利于全面从严治教,激发宗教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引导伊斯兰教界将外在的戒律规定内化为自觉行动,实现正信正行,有利于树立并展现爱国爱教、清净庄严、服务社会发展新担当的良好社会形象。
会议要求,全市伊斯兰教界要强化政治引领,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开展“三爱”“五史”主题教育,推进伊斯兰教健康传承;要系统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深耕文化浸润与实践创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双通”人才培养,巩固伊斯兰教“三化”治理成果,增强“五个认同”;要坚持从严治教,把“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