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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召开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交流会
来源:市民族和宗教局   上传日期:2026年04月30日   字体:[ ]


为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近日,法库县委统战部在四家子蒙古族乡召开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交流会,县委统战部有关负责同志及四家子蒙古族乡各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共20余人参加。

会上,统战部赵一川同志“以法治护航民族团结 以同心共筑复兴伟业”为主题,从深刻认识立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聚焦共筑美好家园、严守法制底线等四个方面介绍了自己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有关感悟。

四家子蒙古族乡王爷陵村马立朋、四家子村李化乾、公主陵村张贺龙三位村支书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分别做了学习交流。马立朋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学习这部法律最深的体会是民族团结是生命线,法律是硬支撑;李化乾表示,我们四家子村各族群众世代相邻、守望相助,早已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把民族团结从道德倡导上升为法定责任,为基层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法治保障;张贺龙表示,我们乡蒙古、满、汉等民族文化交融共生,法律明确要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这让我们更有信心把当地的优秀传统文化搞活,让文化成为凝聚人心、促进团结的硬纽带。

县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县民族和宗教局局长高伟就下一步如何学习好、宣传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做了总结发言。一是普法宣传要常态化。村“两委”、党员、志愿者要带头学、带头讲,用好大喇叭、宣传栏、入户走访、院落会等方式,把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家家户户。交往交融要日常化。持续打造互嵌式社区环境,多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邻里活动、志愿服务,让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小事讲谦让、大事讲原则、遇事讲团结。二是矛盾化解要靠前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民族团结沟通联络机制,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苗头性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以情动人,把矛盾化解在村组、消除在萌芽,守住和谐稳定底线。三是团结创建要品牌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融入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文明村屯建设。打造民族团结示范院、示范户、示范岗,讲好四家子民族团结故事,让“中华民族一家亲”在基层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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