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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组织民族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

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康平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分别组织县域内四个民族乡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各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村工作人员及各族群众代表等共计100余人参加学习。
各民族乡以“原文领学、要点解读、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对法律进行了系统学习,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重点对“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五个认同”、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及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进行深入学习。通过认真系统学习,参会人员对法律的立法精神、核心内容和法律要求有了更深刻认识,依法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领学结束后的交流研讨环节,大家结合自身经历分享了学习体会,表示要将法律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东升满族蒙古族乡李杨谈到,法律的出台让各族群众倍感温暖,将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理念。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张岚琦表示,法律为各民族共同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自己也将主动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此次专题学习活动,增强了基层干部和各族群众知法学法用法能力,激发了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下一步,康平县将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普及工作,推动法律知识进村入户,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沈阳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基层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