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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民族和宗教局   上传日期:2023年03月31日   字体:[ ]

2022年,市民族和宗教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新时代沈阳民族宗教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模式,全市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持续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引领民族宗教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民族和宗教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民族宗教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研究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每月研究推进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及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设立“学思分享”讲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探索创新民族宗教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新路径。局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以破题意识、求解思维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形成我市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10项超常举措,得到新伟书记、志成市长的肯定批示强化科技保障,推动沈阳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平台纳入全市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推动建立宗教领域ERP财务记账系统,民族宗教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三)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健全完善民族宗教领域风险研判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同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议,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指出问题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整治庸懒散作风,开展诫勉谈话3人、教育批评3人。完善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机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四)加强民族宗教系统法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沈阳市民族和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全系统法治宣传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联合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深入持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确定19所示范学校和10所试点学校,建立3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多维一体育人平台和长效机制初见成效。建立健全宗教团体议事机制,形成宗教团体29项内部管理制度范本,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实现新突破。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民族宗教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五)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省政府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要求,及时指导各区县(市)调整政务服务目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渠道,开展“一网通办”“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推进落实“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工作”,更新调整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进行数据资源挂载,民族宗教事务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铺开基本实现。全年受理审核44份民族成份变更申请,网办率达100%。

(六)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惠及民生,全年落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307万元,实施项目11个,全市民族乡村发展实力实现逐年提升。全年民族乡村铺设水泥路面7212.8米,硬化街面3102.29平方米,开挖边沟6284米,修建民族文化广场4209.5平方米,种植绿植345棵,民族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巴尔虎山民族文化旅游产业成为继沈北“稻梦空间”后,我局打造的又一个民族特色旅游品牌,去年“十一”迎来游客2.8万余人。

(七)搭建政企对接服务平台。印发《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22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计划》,编制《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指引》,修订我局行政执法告知、评议考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以及处罚前听证等多项制度规定,全面推行阳光政务,服务实体经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查部分清真屠宰企业,及时公开抽查结果。组织召开《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征询会,开展疫情对我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影响的调研走访工作,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八)优化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深入践行“两邻”理念,在沈河区福陵社区举办各族群众庆元宵文艺演出,在大东区东胜社区修建民族团结进步广场,推动浑南区世纪新城社区建设各民族互嵌式社区,我市民族事务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迈上新台阶。创新探索助农举措,举办“最炫民族风,拍出我精彩”民族乡村短视频达人现场培训交流分享会,培养乡土特色网红达人,拓宽推介民族乡村产品渠道途径,促进民族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致富。开展宗教领域联合执法,指导各地区按照不同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组卷报批工作,佛道教商业化问题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丰富方式载体,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体系持续完善

(九)坚持系统思维。对标对表先进地区,印发《沈阳市“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规划》,并规划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体系,为各地区各部门做好民族工作、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提供重要遵循。加大民族学理论研究力度,在沈阳师范大学建立全市首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开创校府理论学研合作新模式,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基础。加强宗教学研究队伍培养,依托省委党校、市委党校和辽宁大学,邀请省市宗教领域专家学者组建宗教学研究队伍,积极谋划宗教工作专刊,推动沈阳民族宗教工作实现新突破。

(十)坚持提质扩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阵地建设,市翔宇中学、铁西区教育局、沈河区溪林社区荣获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殊荣,彰显沈阳民族工作时代新风貌。拓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渠道,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联合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会商机制,开展“讲好民族团结故事”“沈阳市民族团结感动人物”评选主题活动,编印《总书记讲过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有效推动创建工作立稳改革潮头、紧追时代步伐。发挥“导”的作用,制作配发“四进”展板,沈阳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实现全覆盖无死角零盲区。

(十一)坚持包容互嵌。连年组织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及其随迁子女开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班和“我是小小石榴籽”主题夏令营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模范评选。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适龄儿童入学问题,真正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沈阳进得来、留得住、容得进、有发展。组织各区县(市)、民族社团和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建立15支“沈阳红石榴·中华民族一家亲”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讲等各类志愿服务,千余人深入一线参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成为沈阳民族工作亮丽风景线。

(十二)坚持传承推广。按照《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辽宁卷》规范,对我市已入选191条文物进行条目编写,完成少数民族文物图谱编撰。制定《沈阳市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方案》,投入专项支持资金30万元,选取初春枝满族剪纸、那氏旗袍等8个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实体工作室和产业统一设计制作宣传标识,加大对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支持力度。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繁荣发展,加强沈阳体育学院、沈阳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举办珍珠球、键球等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焕发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勃勃生机。

四、加大普法力度,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显著增强

(十三)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用真心。面向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民族和宗教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组织各界群众举办线上线下教育30多场次,涵盖5000多人次。组织全市五大宗教团体开展我国宗教中国化集中教育培训10余场次,各宗教团体开展个人自学成果汇报活动15场次。

(十四)宪法学习宣传动真劲。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大力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阐释好“中华民族”写入宪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宪法相关条文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阐释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原则和范畴,强化各族群众的国家认同。邀请法律顾问、专家学者举办局机关宪法专题辅导讲座,集中开展交流研讨。组织全市宗教界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开展国旗教育、“中国梦”教育等活动350余场次,引导宗教界深植爱国情怀。

(十五)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下真功。扩大市委党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授课覆盖面,举办全市第17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百余场,征集全市中小学校共同体教育主题书画作品1029件,在省级融媒体播放10期《讲好沈阳民族团结故事》视频,点播量突破40万次。依托全市街路512块大型户外LED屏,集中滚动播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公益广告,开展各族青少年“孝老敬亲”大讲堂、民俗文化大集等活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有声有色。指导宗教界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翰墨书华章,丹青颂党恩”迎新春书法笔会、“翰墨歌盛世,光影颂华章”喜迎党的二十大书画摄影作品展、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72周年纪念活动,积极引导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十六)党内法规和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求真效。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宗教界深入挖掘教规教义中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相契合的内容,增强宗教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五、强化监督检查,民族宗教行政权力运行持续规范透明

(十七)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论证、评估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有关要求,完善民族宗教领域审批等重大执法决定制度流程和法制审核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机制,从源头上保障决策科学性。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地补费项目审计监督,指导相关区县民宗部门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审计整改回访机制和审计整改执行机制,民族乡村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知情度实现100%。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全年承办建议提案11件,实现建议提案办理“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三个100%。

(十八)完善风险防范与化解机制。建立民族宗教风险隐患台账,召开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全面落实各类包保措施,做到有备无患。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管控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问题,有力保障广大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2年市民族和宗教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仍然存在需要解决的短板弱项。一是基层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主要是执法人员流动性较大,新调入人员尚未取得执法资格。二是基层执法人员能力不足。主要是执法人员缺少专业培训,政策理论素养亟待提高。三是基层法制审核人员不足。主要是基层不重视,执法审核更多依赖基层司法部门。下一步,市民族和宗教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党对民族宗教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为推动沈阳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我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良好局面,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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