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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关于沈阳市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第061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
来源:市民族和宗教局   上传日期:2022年04月11日   字体:[ ]

市农业农村局:

现就姜成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民族乡村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5个少数民族乡和156个民族村。

民族乡全部位于康平、法库两县(康平4个、法库1个),总人口83108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46283人,占比55.7%。

民族村总人口22.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2.1万,占比53%。民族村主要分布于全市7个区(县、市),全部以我市五个主体少数民族命名,其中:满族村60个、蒙古族村44个、朝鲜族村25个、回族村11个、锡伯族村16个,康平41个、法库19个、新民32个、辽中12个、浑南14个、苏家屯15个、于洪22个。

(二)民族乡村发展情况

近年来,为推动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快速发展,市民族和宗教局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强农富农惠农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各级资金支持,沈阳市政府自2015年起进一步提高了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标准(由每年350万元提高到1050万元),平均每年专门用于民族乡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达1700余万元。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市用于民族乡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达1.04亿元,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80多个,全部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配套项目,其中,修水泥路69.41千米、砂石路163.04千米、排水灌渠72.24千米、蓄水方塘(池)14个,打井82眼,修建文化广场6个、1455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34盏,建设施大棚46个,特色民居改造17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3户等。有8个少数民族聚居村被列入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名录。

(三)民族乡村发展成效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显著加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随着对民族乡村投入的不断加大,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并发挥作用,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二是民族乡村经济加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快速提升。2020年全市少数民族乡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9万元,虽然还低于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万元,但较“十二五”末每年同比增长达8%。三是社会事业全面快速发展,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政策,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加强技术技能培训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民族乡村群众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文化、教育、卫生等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已经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二、关于对姜成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姜成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建议,具有一定针对性,应予以重视。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一是认真抓好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相关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沈阳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推动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根据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实际,指导民族乡村立足当地自然条件和人文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民族乡村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逐步加大对康平、法库等较贫困落后地区民族乡村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三是发展民族特色产业为推动民族乡村振兴发展,促进民族乡村群众收入水平提升,我局结合民族乡村旅游资源,指导康平县、法库县对辖区的巴尔虎山进行开发规划,并给予该项目重点支持,以此带动民族乡村经济发展。

以上意见,供参考。

                        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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